河北省高邑县审计局“五个坚持”强化重点项目跟踪监督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6日】
【来源: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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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河北省高邑县审计局制定了“五个坚持”的措施,进一步加强重点建设项目的全程跟踪监督,确保把重点建设项目建成“阳光工程”、“德政工程”、“为民工程”。

     一是坚持投资、建设、监督“三分离”。作为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职能部门,自觉行使重点建设项目独立审计监督权,排除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使投资主体、建设主体与监督主体完全分离,有效地防止工程建设中的“暗箱操作”、高估冒算、虚报投资、损失浪费等现象。

    二是坚持事前、事中、事后“三并重”。前移审计“关口”,将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使审计工作贯穿于重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立项、初步设计、招标、施工图设计、概算、施工、监理、竣工决算等全过程,有效渗透到项目准备阶段资金运用、预算执行、决算和投资效益等各个环节。

    三是坚持跟踪、调查、延伸“三结合”。坚持全面监控、网状覆盖、动态管理、责任到人,采取阶段审计、不定期审计或者审计调查的方式,建立起一个多层面的信息化立体监管网络,对所有重点建设项目均实施跟踪审计,对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及有关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对成立指挥部的项目,依法派驻审计,独立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切实做到项目建设到哪里审计就跟踪到哪里。

     四是坚持质量、效能、廉政“三同步”。实行“四级复核”和审计质量责任承诺制度;严格落实《效能管理考核办法》,用具体指标量化各项审计工作,纵到底、横到边,不留缝隙;严格执行“八不准”纪律和收受礼品上缴登记、述职述廉、谈话诫勉、回访监督、信访举报等制度,聘请14名廉政监督员,构建内外并重、上下联动的廉洁从审惩防机制。

    五是坚持方案、程序、处罚“三统一”。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审计,实行统一方案、统一程序、统一处理处罚,切实堵塞工程管理中的漏洞,减少舞弊和失误,确保全部重点建设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用。(邢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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