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州:创新审理工作思路 强化审计项目质量管理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7日】
【来源:重庆市万州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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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订的国家审计准则颁布实施以来,重庆市万州区审计局在审计项目法制复核制向审理制的转变中,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研究开展审计项目审理工作的有效途径,有效提高审计工作质量。
    
    一、夯实制度基础,提高审理工作规范性。一是根据审计项目审理工作试运行的总体情况,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对审计项目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使制度更加严密、完善,更具有可操作性,更能发挥审理工作对审计质量的控制作用;二是实行审计项目审理台账登记制度。要求审理人员按照审计流程对审计项目的关键控制点进行登记,使整个审理过程一目了然。
    
    二、严格过程控制,增强审理工作严密性。将审理工作分成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审计实施方案的审理,要求所有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都要经过审理、审批、备案三个关键环节。审理目标是保证审理后的审计实施方案是一个目标清晰、重点突出、措施得当,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且符合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的个性化方案。在该阶段,重点关注审计实施方案是否紧紧围绕审计目标,在调查了解的基础上确定审计的重点,对审计重点和相关审计事项是否确定审计应对措施。第二阶段是审计报告的审理,要求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经过审理后方可征求意见。审理目标是保证主要事实清楚,相关证据适当、充分,适用法律法规和标准适当,评价、定性、处理处罚意见恰当,程序合法。重点关注审计实施的过程和结果,围绕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对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证据、审计报告等资料进行审理。
    
    三、注重跟踪问效,提升审理工作服务性。积极推进跟踪审理方式,对一些重要项目和时限性强的项目,实行审理跟进、过程跟踪。在审理过程中随时与审计组进行沟通,在审计现场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把审理工作的质量控制作用贯穿于整个审计项目始终,使审理工作更有针对性和时效性。
    
    四、确立首审责任,落实审理工作责任制。要求审理人员对审理项目过程中应当发现而未发现的重大问题以及出具的审理意见的恰当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进一步提升审理人员的责任心和紧迫感。(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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