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新罗区:五举措创新经济责任审计方式 努力提升审计质量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4日】
【来源:福建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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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审计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经济责任审计理念,使审计方法科学有效、内容全面具体,审计质量得到全面提升,受到了新罗区政府领导的好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领导批示率达90%。

    一是项目安排创新,着重把握“三个环节”。对于乡镇书记和乡镇长同时调任的和行政、事业机关调任的优先安排审计;对乡镇书记和乡镇长单个调动的适时进行审计;积极探索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审计。

    二是审计过程中创新,把住“三个关口”。把住“质量关”,在严格执行审计署8号令的基础上建立了“三级复核”制度,对审计项目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把住“人情关”,在严格执行“八不准”的基础上,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全程公示,审计人员签订廉政责任状,在廉政问题上实行一票否决;把住“评价关”,在对被审计单位评价上,严格区分领导责任、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由审计机关召开业务会议讨论决定,确保对被审计对象的评价客观公正。

    三是审计内容创新,注重“四个热点”。着重看科学发展;着重看重大决策;着重看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主要经济指标完成的情况及其经济效益情况;着重看被审计责任人的执行财经纪律及廉洁身自律情况。

    四是审计方法创新,做到“四个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相结合,在项目安排上,注重把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统筹考虑,有效地节约了审计资源,提高了工作效率;离任审计结合任中审计,开展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同步审计;离任审计结合投资审计,着重核实重大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效果进行审计,为客观评价干部提供依据;经济责任审计与专项审计相结合。

    五是创新实施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制度。由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出台了《新罗区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试行)》,对部分单位的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审计工作。(林宗庆 郑晓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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