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启东市政府出台四项制度促进审计整改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8日】
【来源:江苏省南通市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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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不断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近日,江苏省启东市政府出台了四项制度,着力构建审计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和联动机制,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有效促进审计监督作用的充分发挥。

    一是健全和完善审计整改报告机制。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被审计单位要在审计文书生效后,按照审计机关规定的期限向审计机关报送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对审计查出的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问题,被审计单位还要将整改情况报告报送市政府办公室;政府办公室要及时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提交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专题报告。必要时,审计机关将审计整改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或向社会公告。

    二是健全和完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建立由政府领导牵头,监察、审计、财政、税务、发展改革等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审计查出的问题,研究解决审计整改工作的难点问题,落实审计整改责任。

    三是健全和完善审计整改督查机制。审计机关要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被审计单位未执行审计决定或整改不彻底的,要查明原因,形成书面报告,提交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告重大审计项目审计结果的跟踪检查和督促落实情况。对审计查出的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问题,政府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由政府办公室向有关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并加强督促检查。

    四是健全和完善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机制。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度。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审计整改的落实情况将纳入廉政监察的内容,并作为干部监督管理的参考依据。部门、单位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情况,纳入政府对各部门、各单位年度考核内容,对审计整改不力和不按时报送处理结果的部门、单位,由政府办公室根据审计机关提出的意见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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