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加强审计机关党的纯洁性建设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2日】
【来源:湖北省十堰市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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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湖北省十堰市审计局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推动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坚持推进“四个到位”,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

    该局坚持组织领导、责任分解、督办问责、领导垂范四个到位,形成了责任明确、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根据“一岗双责”要求,明确局党组书记、局长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做到与审计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该局还同时成立了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在局监察室设立办公室,由监察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

    二是责任分解到位。年初,针对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新精神,以及审计系统党风廉政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及时修订和完善了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并举行了签订仪式。根据领导班子成员的岗位职责,对责任内容进行了细化分解,将局机关2012年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所涉及的26项61个方面的工作,逐一明确到了责任领导、承办科室和协办科室,以便于考核检查,从而建立起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形成了人人有责、上下联动的良好局面。

    三是督办问责到位。始终把责任追究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措施来抓。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公务员年度目标考核,考核结果分别存入干部档案和廉政档案,作为干部考察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责任制落实得好、党性强、作风正、政绩突出的干部,给予表彰奖励,提拔重用;对责任制不落实、考核不达标的实行“一票否决”,被“一票否决”的科室,年终评比中不能被评为“优秀科室”,科室负责人当年不能评为先进,科室成员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四是领导示范到位。其身正,不令则行。局党组中无论是局长,还是其它党组成员,都能身体力行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廉政建设责任。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勇带头做到“四个亲自”,即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调查研究、亲自检查考核、亲自协调指挥、亲自督办落实。在“一把手”的示范带动下,其他班子成员也做到了“两个同时”,即在抓好分管科室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专项任务的落实;在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的同时,重点抓好科室负责人廉政责任的落实。在党组成员的示范带动下,全局干部上下一心,有力推进了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

    二、不断深化“四个注重”,增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的针对性

    该局坚持在审计干部中开展廉洁从审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在局机关中加强审廉文化建设,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了崇尚廉洁的良好风尚。

    一是注重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把思想道德教育作为党风廉政教育的出发点,全面开展思想道德教育。组织职工集中收看了全省审计机关审计纪律警示教育电视电话会议。同时,还为每名干部购买了《审计人员廉洁从政手册》和《审计干部反腐倡廉教育警示录》等书籍,局领导以上述典型案例和本局自身实际多次召开会议加强教育,引导大家不断夯实廉洁从审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是注重开展示范警示教育。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参观了市纪委反腐倡廉中心,警示大家廉洁从审。还通过市内各新闻媒体报道、召开先进事迹报告会、编写审计典型案例、举办警示教育展览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教育大家引以为戒。

    三是注重开展政风行风整顿。综合运用举报电话或电子邮箱、群众评议、民主生活会等方式,畅通渠道,查摆问题,通过正反典型对比,弘扬正气,鞭策后进,推动机关作风的转变。

    四是注重开展廉政文化建设。在新办公楼中制作了廉政文化墙、宣传栏,在办公楼走廊、会议室、陈列室等视角直观处悬挂各种美德、廉政名言警句,着力营造“以廉为荣、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贪为耻”的文化氛围。

    三、抓好“四个环节”,努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立体防控体系

    该局结合审计工作实际,不断创新廉政风险防控方式方法,实施审计组岗位廉政风险控制,积极探索构建预警、管理、公开、监督四道防线,编织审计组立体化廉政风险“防控网”,使审计风险防控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一是在防范中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该局开展了全员审计风险点、审计执法关键点、滋生腐败的“风险点”大排查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和工作人员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和工作实际,采取自己找、领导点、群众提、同事帮、组织审等方式,分别从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方面,找出48个审计风险点,制定了42条防控措施,出台了《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方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风险防控的意见》,对关键环节和领域量化流程各个环节的操作标准,让每个审计人员清楚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从以“惩”为核心的廉政体系转移到“惩、防”并举体系,深入推进腐败预警防控工作。

    二是在创新中建立健全廉政风险立体管理机制。其一,实行嵌入过程管理。结合新修订《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对已建立并涉及一线管理的10多项制度“废改立”。出台《审计组审计现场管理规定》、《审计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办法》,防范审计组和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出台《审计工作限时办结制》、《审计项目审理办法》、《审计业务分析会议制度》、《审计业务办公会议制度》、《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及标准》,防止审计查出的问题隐瞒不报,以权谋私,和玩忽职守等行为。其二,强化重点岗位管理。把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廉政纪律规定和审计署廉政“八不准”工作纪律要求结合在一起,普遍推行廉政纪律公示制、廉政建设组长职责制、兼职廉政监督员制、执行审计纪律情况登记报告制。加强对政府投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重点岗位的管理。如对政府投资审计实行“五不准”规定,即:不准擅自接受审计任务;不准擅自出具审计文书;不准擅自确定社会中介机构或造价咨询人员参与投资审计项目或为相关单位介绍中介机构和造价咨询人员;不准擅自确定审计结果;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或有关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宴请。

    三是在公开中建立健全党务政务阳光操作机制。成立了党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制定了党务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并就公开的内容、方式方法、工作机制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其一,民主决策公开。新修订并印发了《党组议事规则》,局党组凡重大事项必须经班子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都要召开职工大会,征求群众意见,公开政策内容,公开办事结果,增强议事、办事的透明度。全局实行财务统一管理,开支由报帐员、分管领导和主管财务领导共同签字审批,互相制约。单项大笔资金开支由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其二,执法监督公开。每个审计组进点审计时,都要将审计项目的审计内容、人员、纪律、举报方式等在互联网和被审计单位公示,实行阳光审计;审计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公开审计结果。今年以来,多项审计结果在被审计单位、被审计系统、市级文件或会议、新闻媒体等多层面实行了通报。同时,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对审计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促进提高审计工作的开放度和透明度,增强审计机关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四是在落实中建立健全审计执法跟踪监控机制。其一,开展述职述廉。审计结束后,审计人员都要按照审计廉政纪律规定认真开展自查,如实填写《审计人员廉洁自律情况自查表》,交局纪检监察室。其二,开展跟踪回访。有计划、有重点选择不同类型的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巡查、回访,主动上门征求意见,或采用不记名方式函证廉政纪律执行情况,全方位、多层面地了解审计组依法审计、廉政从审等情况。凡有举报信、举报电话反映出现一般违纪问题的,在审计工作量化考核中扣分;情节严重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或责任追究的,对审计组成员、组织审计的科室或单位负责人在审计工作量化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刘斌 龚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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