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邗江区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双联”机制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9日】
【来源: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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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针对重大工程建设领域违法案件“高发”的特点,充分发挥审计、纪检、监察、检察、发改、财政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职能,建立了重大工程项目廉政联防联保机制,为有效遏制该领域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细分监管职责。针对重大工程项目的管理,该区专门制定了《扬州市邗江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扬州市邗江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关于开展区重大建设项目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联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的职责:区发改委主要负责对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活动和行为进行稽察,依法监督项目投资执行情况;区财政部门主要负责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工程价款结算、建设成本控制、物资采购、资金和财务管理;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运行和有关负责人经济责任进行审计监督,对项目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情况、工程造价控制情况、项目投资绩效等进行评价,提出预防和改进建议;区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规范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规范土地使用权审批和出让行为,严防项目建设过程中国家工作人员腐败案件以及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中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检察部门重点负责监督、指导、配合、参与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职务犯罪预防,开展预防调查、犯罪分析、预防咨询、警示教育、检察建议和预警信息、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服务、预防宣传网建设等工作;城建、交通、水利、质监、安监等行业主管部门则主要负责对本业务管辖范围内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等实施监督,严防廉政违法案件发生。

    二是全程跟踪监控。为确保将所有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建成“干净”项目,该区从项目的立项、城乡规划审批、土地审批和出让、环境评价、勘察设计和工程招投标、征地拆迁、物资设备采购、资金拨付和使用、工程建设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以及土地整理、补偿安置等每一个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均明确有具体的部门负责廉情监督,各监管单位在廉情监控中监管部位明确,分工职责明晰,侧重点虽各由不同,但环环相扣,“滴水不漏”,由此构成了一条严谨缜密的廉情“监控链”。如在该“监控链”中,区发改委主要负责对项目投资立项、审批阶段的廉情进行重点监督,同时对项目投资计划的执行与落实情况负有稽查责任;区财政部门主要对项目实施阶段资金的落实、安排、使用及拨付等进行重点监督;区审计部门则对项目从立项到竣工决算的全过程实行全面审计监督,审计中辅之以“节点控制法”实施有重点的监控;区纪检、监察和检察部门主要负责对项目廉政违法案件的预防,任务主要是建立职务犯罪预防、预警机制,同时负有廉政违法案件查处和治本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则主要负责对本行业内部的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廉政监管和廉政预防。

    三是措施严格多样。为确保重大工程廉情监控收到较好效果,该区严格规定:所有区重大工程项目,立项前都必须进行严格的评估论证,审批前实施概算评审。同时严格执行项目招投标制,实行“双合同”(建设合同、廉政合同)管理。项目建设过程中,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应当政府集中采购的货物和服务,必须实行政府采购。项目完工后,依法进行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针对项目资金管理,要求财政部门须对建设项目委派财政现场代表,履行财政财务监督职责,同时开设“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资金财政专户”,对基本建设资金实行统一管理。每个重大项目均需单独设账核算。为预防工程建设中的职务犯罪,区纪检、监察部门专门建立了重大工程预防职务犯罪联络员制度、信息共享机制以及由检察院、监察局、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城建局、交通局、水利农机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并积极采取对每个重大工程均派驻监督小组,事中加强对项目廉情巡查,事后组织相关人员述廉,并对投资规模大、时间跨度长的重点建设工程要求开展全程跟踪审计以及定期、不定期召开预防职务犯罪座谈会、对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实行严格的廉政资格审查、经常开展廉政警示教育等一系列手段和措施,防廉政违法案件于未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周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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