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实行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管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7日】
【来源:山东省潍坊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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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山东省潍坊市审计局在加强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的同时,强化对部门单位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密切关注公共资源配置问题,提出了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市场化配置和法制化监管公共资源等审计建议。今年,潍坊市政府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在山东省率先出台《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改善投资环境,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一是明确监管部门。明确财政部门为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的监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监督管理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监察、审计等部门依法做好监督管理工作。二是划定监管范围。将机关、事业单位和经授权的其他组织拥有、控制或者管理的专有性、公益性资源列入市场化配置范围,接受财政部门监管。主要有国家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与经营,依附于市政公用事业及设施的社会资源的开发与经营,利用职权或履行公务所形成的行政资源的开发与经营,机关事业单位的非生产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出让和租赁,以及其他属于法律法规许可、具有经营效益、人民群众比较关注的公共资源配置项目等。三是规定监管方式。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实行目录管理,列入配置目录的公共资源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其他公平竞争方式进行市场化配置。四是规范收益管理。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所得收入,全额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杜绝资源收益部门化、福利化。(王天玉 张霞 郭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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