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强化经济责任审计成果运用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19日】
【来源:湖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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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效能,近来,湖南省株洲市审计局积极关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运用,建立完善了以经济责任领导小组为工作决策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成果运用层、审计机关为实施操作层、领导小组办公室为组织协调层的四体联动、协调共抓的运行保障机制,促进经责审计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一是建立健全科学的问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利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对被审计责任人及所在单位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违反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促进经济责任审计更好地服务于反腐倡廉建设和干部监督管理。二是建立健全审计整改督查制度。对审计建议落实整改情况进行回访督查,对限期整改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被审计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并将审计结果运用到人大评议工作中,为加强对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的监督管理提供了参考依据。三是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的源头治理作用。深入分析和揭示被审计责任人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政策、制度和管理中的问题和漏洞,提出深化改革、规范管理和健全制度的建议,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促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冯立 兰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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