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诸暨:审计力促污泥处置管理办法出台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26日】
【来源:浙江省诸暨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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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浙江省诸暨市审计局对诸暨环境保护资金及环保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向市政府上报了题为《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去向不明》的审计专报。这篇专报得到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诸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污水处理污泥规范化集中处置专项整治的实施意见》《诸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诸暨市水处理污泥统一处置管理办法》,力促环保局采取行动加强该市污泥的规范管理和处置,推进了该市污泥处置安全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污泥集中处置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污泥集中处置的组织实施,明确责任,加大整治力度,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二是全面摸清污泥情况。由环保局负责对全市污泥产生的数量、暂存方式、清运及处置情况进行摸底,根据摸底情况制定污泥处置方案,要求产生污泥企业建设污泥干化、暂存设施并验收合格,并最终确定两家符合要求的污泥处置单位。三是已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已购置密封、防水、不渗漏车辆3辆,基本实现污泥集中处理、统一运输、统一调度,已集中处理污泥97448吨,污泥处置费用采取产生污泥企业承担大头,财政补助承担小头的办法,到去年底财政支付污泥处置费263万元。四是加大监管力度。污泥统一处置管理办法的出台,明确了污泥处置的范围、标准、承担的责任及处罚措施,明确了由环保部门负责对污泥处置进行全程监管,进一步规范了全市污泥的统一处置,并设立市固体废物(辐射)监督管理中心,专门负责污泥处置费的征收。(李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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