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市审计局出台跟踪审计质量控制办法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22日】
【来源:江苏省南京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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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江苏省南京市审计局跟进政府工作中心,不断加大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覆盖面,全年跟踪项目30个,规模总量达1485.55亿元。为了高效规范地推进跟踪审计工作,提高跟踪审计项目质量,近日,该局制定出台了《跟踪审计项目计划及质量控制办法》。
    
    一是解决审计力量配备不足的问题。《办法》明确跟踪审计项目可采取由局相关业务处室直接实施或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实施等方式。参与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社会中介机构的确立,原则上工程建设项目按《南京市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机构预选库抽取使用办法》执行,拆迁和财务项目按《南京市审计局聘请外部人员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跟踪审计项目的审计组组长由审计机关人员担任,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实施的跟踪审计项目,审计组成员中至少有2名审计机关相关处室的人员。有效缓解了审计人员不足的矛盾。
    
    二是解决跟踪审计重点不突出的问题。《办法》明确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实行年度计划管理,每年3月初形成跟踪审计计划草案,经局长办公会审批后下达。重点保障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的项目和授权项目,市委、市政府、市人大以及市领导交办的项目和老百姓关注的重大民生工程项目等,较好的控制了跟踪审计项目的数量,突出了跟踪审计重点领域。
    
    三是解决跟踪审计项目质量不高问题。《办法》将跟踪审计分全过程跟踪审计、定期跟踪审计、阶段节点跟踪审计、专题跟踪审计调查等四类,实行分类管理。对跟踪审计实施阶段发现的问题,实行分层次处理,一般问题以审计组所在部门的名义出具跟踪审计意见单;重大问题多次提出仍不整改的及其他审计组认为有必要的事宜,提交相关业务会议讨论,以审计机关名义向被审计单位发出跟踪审计意见通报,要求其整改。对于跟踪审计结果类文书,《办法》要求每年12月15日前,审计组向审计机关提交年度跟踪审计工作报告,不具备单独出具跟踪审计报告的项目,各业务处室向审计机关提交跟踪审计综合报告。通过对跟踪审计项目的分类序时管理,保证跟踪审计项目质量的提高。(邵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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