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扎实推进城建项目跟踪审计 有效服务地方城市建设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06日】
【来源:湖北省荆门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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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根据市委、市政府“全市动员、全面参与”的要求,湖北省荆门市审计局以“创建为民、为民创建”为宗旨,扎实开展了城建项目跟踪审计工作。截至8月,该局已组织对漳河快车道改造等6个城建项目的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进行跟踪审计,纠正不当建设管理行为36起,累计发出审计意见书23份,促进项目建设单位建立完善各项管理制度54项,有效服务了该市“国家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生态园林城市”的创建工作。
    
    一是建立“四项”制度,营造良好跟踪审计环境。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重点环节审计监督的通知》,建立完善了跟踪审计制度。一是建立了政府投资项目施工合同备案制度,要求所有建设单位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施工合同和补充施工合同订立后三日内报审计机关备案。二是建立了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和隐蔽工程验收现场审计制度,规定一般项目工程变更和隐蔽工程验收实行备案制度;重大项目工程变更和隐蔽工程验收建设单位必须告知审计机关派人进行现场监。三是建立了政府投资项目违法违规责任追究制度。凡是由于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监督管理不到位给国家和集体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都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或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二是规范审计行为,切实防范跟踪审计风险。一是明确了跟踪审计目标。即全面真实掌握建设项目全过程,合理确定项目投资成本,有效节约政府性资金;规范建设程序,形成监督机制,有效控制建设项目各环节,促进建设项目规范管理;及时反馈项目信息,服务政府科学决策。二是明确了跟踪审计范围。突出对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工程,以及市委市政府和社会关注的重点政府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三是明确了跟踪审计方式。包括分期审计、分点审计、派驻审计等方式。四是明确了跟踪审计重点内容。即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投资控制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项目建设管理情况等方面的内容。五是明确了跟踪审计程序。对审前准备、审计实施、审计报告等各环节都作出了具体要求。六是明确了跟踪审计相关要求。规定参会人员必须分清审计监督职能与建设单位管理职能,凡是项目监管过程中需要参加的会议必须报告,会议涉及项目管理和价格调整等有关事宜时,必须做好审计记录。
    
    三是完善保障机制,切实提高跟踪审计效能。一是积极争取市政府和财政局支持,确保跟踪审计所需经费;二是配备了GPS定位仪等设备,从硬件上为做好跟踪审计提供有力保障;三是建立完善了“跟踪审计建议函制度”,审计中发现问题及时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予以纠正,为加强城建项目跟踪审计奠定了良好基础,有效提高了跟踪审计效能。(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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