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张家港:对市级机关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实施分类管理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25日】
【来源:江苏省张家港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为进一步集约利用审计资源,突出审计监督的重点,近日,江苏省张家港市组织部、监察局和审计局联合发文,对市级机关部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分三类实行差别化管理。
    
    文件将张家港市级机关部门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根据被审对象所在单位的特点进行分类,进行差别化管理。把被审计对象所在单位分成ABC三类:A类为综合性强、审计工作量大的部门;B类为综合性较强、审计工作量较大的部门;C类为一般单位,主要是指离任领导所在单位经济规模较小、财务收支简单且没有下属单位,经济行为以人员经费为主的部门。通过梳理,文件确定A类部门有18家,B类部门有24家,C类部门有33家。
    
    按照“突出重点、讲求效率”的原则,该文件针对不同审计对象,明确采用不同的审计频率。A类以任中审计为主,离任必审。对此类项目每年安排任中审计的对象(任职满3年的)5名左右,实现每一届轮审一遍;B类离任必审,并辅以必要的任中审计,同时结合部门预算执行审计、重点资金审计,加强对此类审计对象的专项审计;C类视情况安排抽审。(陆维)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