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市政府采纳审计建议制定化解普通高中债务意见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5日】
【来源:江苏省南京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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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政府根据去年审计、财政和教育部门对公办普通高中债务调查结果,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制定化解高中阶段学校基本建设债务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和部门按照“分级管理、区县负责、统筹规划、分年化解、严格管理、构建机制”原则,通过完善控债机制、制定年度还款计划、多渠道筹措化债资金等措施,确保“十二五”末完成“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基建债务基本化解”的目标任务。
    
    去年,南京市审计局组织该市13个区县审计、教育、财政部门对公办普通高中债务进行全面调查,通过逐校、逐项、逐笔核实债务,摸清债务发生起始年等8个年度债务规模、债务资金来源和用途,对学校偿债能力和资产状况进行评估,并对债务形成原因进行剖析,提出了“尽快制定普通高中债务管理办法,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化解债务工作的有效实施意见和方案,有效防范学校债务风险”的审计建议,引起市政府高度重视,财政、教育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积极研究对策。
    
    “意见”对高中债务化解原则、工作方案和计划、化解资金安排渠道及保障措施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对有效防范学校债务风险、建立健全高中阶段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高中阶段学校健康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张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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