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审计厅确定“八大任务”推进电子审计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02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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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深入推进湖北审计信息化建设工作,最近,湖北省审计厅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贯彻审计署《关于进一步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湖北工作实际,提出了“培养一批数字化审计人才,建成一个数字化工作平台,开发一个审计业务应用与机关管理应用全覆盖系统,建设一套较为实用、具有湖北特色的计算机审计标准规范”的湖北电子审计体系建设总体目标,确定了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审计信息化建设的“八大任务”:
    
    一、加大审计信息化人才培养力度,努力实现审计干部信息化素养新提升。抓好审计信息化知识的普及培训,力争2013年底全省审计系统干部能熟练运用OA、AO系统,90%的审计人员通过AO认证培训考试,省厅100%的审计项目深度使用AO系统功能,市州县区100%的审计项目使用AO系统;积极参加审计署计算机中级培训,省厅每年自行举办计算机中级培训班四期,每期培训人数不少于60人,市、州自行举办计算机中级培训班1期以上,武汉市举办2期以上,每期培训人数30人以上;采取实地教学、案例分析、现场解惑、项目实训、上挂学习、轮岗换岗等方式方法,强化在岗培养锻炼;建立人才培养跟踪机制,加快计算机审计领军人才的实践培养。
    
    二、加大审计系统网络互联建设和应用力度,着力构造审计信息化建设新平台。升级改造网络互联,提高省、市、县三级审计机关审计专网的带宽、可靠性、稳定性,完成审计内网(涉密网)建设;完善审计会商系统,完善视频会议、专家会诊、审计会商、网上培训、大项目指挥等功能,实现审计会商信息实时实地同步传递;探索建设移动办公系统,实现安全可靠、不受地域限制、信息共享的移动办公。
    
    三、加大完善审计管理和现场审计实施系统力度,及时提供审计信息化操作新工具。继续完善审计管理系统(OA)功能,积极推广和应用审计署研发的数字化审计项目管理系统(OA-QC),逐步实现审计管理全过程和质量控制全流程的数字化;研发提升现场审计实施系统(AO)功能,积极应用审计署研发的“云AO”,探索运用云计算技术,为各市州县审计机关提供专属用户,共享审计“云平台”上的服务器运算能力资源和审计方法。
    
    四、加大联网审计推广和信息系统审计探索力度,不断拓展审计信息化应用新领域。逐步扩大联网审计范围,力争2014年所有市州和60%的县市区实现财政联网审计,省本级进一步提升和推广动态监测审计系统,全程跟踪监督财政资金运行;实行联网审计上下整体联动,积极探索开展财政预算执行、地税、社保等重点领域的三级联动联网审计,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资金的总体动态监控;在社保、高校、医院、高速公路等重点系统探索信息系统审计。
    
    五、加大建设和完善湖北审计数据中心力度,大力增强审计数据分析新能力。建立完善数据采集和积累机制,逐步建立和丰富9类审计业务数据库,加快建设全省数据备份中心和异地备份中心;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逐步建立审计数字档案体系,构建各类审计信息资源库,满足审计信息资源共享与交换需求;强化数据分析功能,研发建立各种数据分析模型,开展海量数据审计分析。
    
    六、加大研究建设数字化审计指挥中心力度,不断创新审计组织管理新模式。推广和完善信息化条件下大型项目组织管理模式,实行全省统筹审计项目全过程监控;继续完善数字化审计指挥中心,2013年底前建成以省厅为中心、涵盖全省的数字化审计指挥中心;优化决策支持服务,为领导控制审计进度、调配审计资源、指挥审计现场、加强项目管理等提供决策信息支持。
    
    七、加大拓展网上审理和权力风险电子监控力度,不断强化审计风险防范新举措。推广网上审计审理,积极探索研发审计质量全过程控制数字化系统;完善和建设审计权力运行风险防控中心,2014年底前在所有市州和大部分县市区审计机关推广运用。
    
    八、加大审计信息化标准方法体系建设力度,尽快形成审计信息化建设新规范。严格执行审计信息化建设标准,完善计算机审计方法体系,征集评选计算机审计方法和应用实例,出台计算机审计规程,制定数字化审计机关建设标准,为进一步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提供指南。(刘明亮  乐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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