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宝应重抓“三重一大”事项监督 促进审计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09日】
【来源:江苏省宝应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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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江苏省宝应县审计局始终坚持把“三重一大”事项作为深化纪检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规范机关管理的实践载体,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效举措。坚持立行并重,注重制度防范,积极推进“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的实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规范为先,严明纪律到位。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办法,该局制定了党组议事规则,将“三重一大”事项的讨论决策权纳入党组议事范围,对讨论、决策、审批等程序严格进行规范,建立健全了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明确规定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所议工作的领导成员必须到会。强调“一把手”不得首先表态、个人定调决定重大事项和敏感问题。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力求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
    
    二、立制为基,措施配套到位。按照惩防体系建设要求,从内抓管理、外抓纪律入手,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制度规范体系,主动与“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实施意见进行无缝对接,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围绕审计工作的重点环节,健全完善审计工作制度,规范审计权力运行。先后制定完善了审计复核工作规则等13项制度措施,加强了对审计过程和审计质量监控管理,规范了权力行使。二是围绕强化责任管理、促进廉洁从审,健全完善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制度,规范审计行为。制定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等六项制度,实行审计公示、审计回访等多项措施,有效规范和约束了审计执法行为。三是围绕管理中的敏感环节和重点部位,采取措施,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操作管理,扩大民主参与,增强工作透明度。制定实行了审计政务公开制度等16项制度措施,有效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三、监督为要,推动落实到位。重点抓好三个环节的监督:一是抓好决策环节的监督。实行事前报告制度,对较为敏感的“三重一大”事项,在召开党组会议讨论前,将相关资料进行预审核。对照政策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二是抓好实施环节的监督。在集体决定作出之后,强化对实施过程的监督。在重大决策方面,重点监督是否存在不执行、乱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等问题;在重干部工作方面,重点监督资格审查、民主推荐、测评结果的统计及运用以及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在重大项目安排方面,重点监督政府采购是否按规定程序实施,是否经主管部门严格审查;在大额度资金使用方面,重点监督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否严格执行增加和变更固定资产备案制度等。三是抓好后续环节的监督。及时受理涉及部门“三重一大”事项的来信、来电、来访。同时,把“三重一大”事项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必审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的必述内容。
    
    四、责任为本,考核促进到位。建立监督纪实档案,实行“一事一记”,将本局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的时间、地点、责任人以及主要过程、结果等真实详细地予以记录,形成专门的监督档案,为检查、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提供可靠依据。同时,把“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列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范畴,加大考核比重,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规定,从而形成以规范为先、制度为基、监督为要、责任为本的激励约束机制。(魏长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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