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建立制度进一步规范审计项目计划管理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2日】
【来源:江苏省苏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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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高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的科学性,实现审计业务管理规范化,日前,江苏省苏州市审计局制定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分四章十九条,对审计项目计划编制程序、审计计划执行、调整、检查及评估等内容提出明确要求。

    该局专门成立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审核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工作,法规综合部门负责全局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和其他业务管理工作,各业务处室为审计项目计划执行单位。

    办法规定,每年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前,必须通过媒体发布信息、组织实地调查、上门听取意见等多种方式,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征求对审计工作的需求,初选的审计项目必须进行立项可行性调研。在审计项目安排上,采取“滚动”安排的方法,即由计划管理部门根据项目进度、人员配置等情况,把审计项目滚动分配给相应处室实施审计。在审计力量安排上,打破处室界限,以项目为中心,在全局范围内进行资源整合,让审计人员跟着项目走,确保重点项目在人力资源上得到最佳配置。

    该局要求计划管理部门在下达年度计划时,必须综合考量各处室审计资源情况,合理确定每个项目的完成时间和完成期限,并建立审计项目限期办结制度和进度控制制度。各业务处室必须指定1名兼职项目计划管理员,负责本处室的项目计划管理工作,实时在项目进度管理系统中及时反映每个项目的进度,并于月底前,报告上月计划实施和项目动态情况。计划管理部门对项目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和评估,并在局域网内公布,由局监察室负责效能监督,促进提高工作效率。(范野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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