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淳项目审理突出“三个意识”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5日】
【来源:江苏省高淳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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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江苏省高淳县审计局开始实行审计项目审理制度,牢牢把握“三个坚持”,即坚持审计项目全部实行审理、坚持所有流程一环不减、坚持班子成员全部参与审计业务会议决议,在规范程序、提高质量、明确职责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近日,在分别征求领导班子、审理小组和业务人员意见以及市审计局检查指导建议的基础上,该局对审理工作又有新举措:一是突出责任意识,以考促岗。规范项目审理台帐资料管理,为年终科室考核提供考评依据,增强四级审理各级次的岗位责任意识,确保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杜绝相互依赖、相互推诿现象。二是突出节点意识,提速增效。严格项目资料交接制,明确每个环节的审理时间,并由分管领导负责督促项目审理进度,提高审理时效。三是突出质量意识,强化整改。实行层层审核制,后一级审理对前一级审理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严禁问题堆压;实行审理情况定期通报制,及时总结,及时交流,相互促进、相互提高。(汤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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