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应城:“六结合”开展住房公积金审计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9日】
【来源:湖北省应城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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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湖北省应城市审计局立足维护人民群众利益,采取“六结合”审计方法,深入开展住房公积金审计,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传统审计方法与计算机审计方法结合。充分利用计算机审计方法采集、转换、分析财务与业务数据,提高工作效率。如通过计算机审计方法,查出住房公积金未及时分解到个人账户等问题;对电子信息系统进行审计,发现存在相关业务信息缺失的问题,不利于内部管理控制和外部监督。
    
    二是公积金审计与经费、房改资金审计结合。在审计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审计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费帐和代管的房改资金帐,查明是否存在将公积金业务收入记入经费账,转移截留收入以及私设“小金库”的问题;是否存在管理费用超标及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的问题;是否存在因历史原因房改资金占用住房公积金的问题。
    
    三是审计与调查结合。为摸清住房公积金缴纳范围,分别到当地工商、税务、人社及统计部门调查企业、单位数和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和个人所得税及职工在岗总数等,为确定住房公积金归集率提供依据;到金融等部门调查当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情况及商品房销售金额、户数、面积等情况,为确定住房公积贷款支持职工购房情况提供依据。
    
    四是全面审计与抽查审计结合。在全面审计的同时,重点抽查一批家庭公积金提取的业务资料,看是否存在提取用途及条件不符合规定、提供资料不齐全及其他不符合规定的问题;是否存在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其他挪用住房公积金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问题。
    
    五是账面审计与实物审计结合。在开展账面审计同时,还注重对实物审计。重点对存放于相关金融机构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存单、现金及住房抵押公积金贷款中的他项产权证进行盘点,看是否存在账实不符及违规开设银行账户的问题;盘点经费存款中的固定资产,看是否存账实不符的问题。
    
    六是审计查处与审计建议相结合。针对存在的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与被审计单位一起共同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以民营企业及乡镇基层企业单位为重点,扩大公积金覆盖面;向非公经济群体延伸,扩大贷款覆盖面;完善住房公积金电子管理信息系统等5条改进和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促进提高管理水平的建议。(左蔚 涂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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