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审计促进财政转移支付规范管理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03日】
【来源: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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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注重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针对市级财政转移支付审计调查中发现的滞拨未用、截留挪用转移支付资金等问题,及时提出强化管理等方面建议,市领导专门作出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单位尽快抓好落实。青岛市财政部门及所辖胶州市、胶南市、平度市政府积极采纳审计建议,按照“注重治本、加强预防、完善制度”思路,从四个方面健全财政转移支付管理长效机制。
    
    一是规范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区市财力自主支配权。该市财政局根据审计建议,提出“进一步提高财力性转移支付比重”的意见,经市政府研究通过后,制定完善区市财政管理体制的相关制度,明确调整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规模结构、促进重点区域发展、激励各区增收等措施,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是扩大财政直接支付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胶州、胶南两市率先实施财政直接支付报账程序,并扩大逐步支付范围,将转移支付资金直接从财政部门拨付到被补助单位或个人银行账户,减少资金拨付环节,加快资金支付速度。
    
    三是完善资金监管制度办法,保障资金规范管理。平度市加强专项转移支付投资项目监管,明确要求加强转移支付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和规范运行。胶南市制定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等多项制度,从银行账户的开设、资金用款计划、支付程序等环节,对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使用加强制度约束。
    
    四是建立两级联动机制,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市财政组织对镇(街)财政所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建立县乡财政部门内控监管长效办法,督促和引导有关主管部门加强管理,防范截留挪用等问题发生。(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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