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熟:审计力促政府制定投资项目生成机制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0日】
【来源:江苏省常熟市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在今年开展的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活动中,江苏省常熟市审计局把政府投资项目生成机制作为关注点,针对审计发现的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性不强、决策程序执行不严、投资效益不高等问题,多次利用审计专报、人大汇报等形式,提出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生成机制、规范投资决策程序的建议。近日,常熟市委、市政府制定“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生成机制”,从制度层面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前期评估、项目论证及建立项目储备等,通过项目生成机制的有效管控,杜绝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计划性和有效性。
    
    一、建立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制度。按照成熟程度的不同及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分为“规划项目储备库”和“备建项目储备库”。可在下一年度实施并完成初步设计审批的项目,列入“备建项目储备库”,其他项目列入“规划项目储备库”。项目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
    
    二、设定“规划项目储备库”和“备建项目储备库”入选程序。规定每年各主管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等规划以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提出下一年度以及以后年度需要实施的建设项目,编制“项目建议书”或提交初步设计批复上报市发改委。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国土、规划等部门进行会商,形成初步意见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分别列入“规划项目储备库”和“备建项目储备库”。
    
    三、强化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审查批复与投资控制。为提高项目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促使项目按计划实施,该机制加强对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的审查以及投资估算、概算的评审要求。明确由市发改委牵头,就项目可行性、必要性、规模、建设标准等方案,组织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或对初步设计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建设单位根据审查意见,优化设计方案,调整估算。市财政局对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进行评审。市发改委及市财政联合将调整后的设计方案、投资评审结果、融资方案报送市政府批准。经市政府批准后,市发改委出具可研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经初步设计批复后,项目转入“备建项目储备库”。
    
    四、明确年度投资计划的形成程序。对于一般项目,每年9月至11月份,项目主管部门从“备建项目储备库”中提取项目并上报市发改委,由该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国土、规划等部门,根据征地拆迁、资金落实等情况,形成下一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市财政局形成资金计划,报市政府批准。项目经批准列入政府年度投资计划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后开工建设。对于个别具有特殊性并急需建设的项目,也规定了应办理相应的程序后方可开工建设。
    
    五、构建政府投资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为有效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保证政府投资项目顺利实施,该市发改委建立政府投资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项目信息共享,提高项目管理监督效率。(王裕安)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