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市审计局坚持实施重大项目集体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0日】
【来源:河北省唐山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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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重大审计项目坚持实施集体审理,把审计组执行审计规范情况、审计揭示问题的定性及处理处罚全部摆到“阳光下”操作,这是今年以来河北省唐山市审计局实施集体决策、科学决策,推进依法审计、廉洁审计,着力构建“阳光审计”的一项具体举措。
    
    今年以来,该局把打造“阳光审计”、提升审计质量和效率摆到审计工作的第一位,作为中心任务来抓。在全面实施审前承诺、审中监督、审后保证审计质量管理办法的同时,成立审务委员会,坚持对政府投资亿元以上重大建设项目、领导干部经济责任、财政预算执行以及涉及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社保资金、涉农专项资金、教育卫生资金等审计项目实施集体审理。审务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审务会议,集体审理重点项目,把审计组执行审计规范、审计揭示问题的定性以及处理处罚等问题,全部摆到“阳光下”运作。截至目前,该局已对51个项目实施集体审理,通过集体审理和讨论,对审计报告及时提出修改意见,督促被审计单位抓好整改落实。
    
    集体审理制度的实施,有效促进了审计质量和效率提高。该局针对审计揭示的问题,从健全体制机制方面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问题整改和长效机制建设。该局审计工作得到市委、市人大和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今年的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时,认为审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对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审计,在促进依法理财、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面客观地反映情况、揭示问题,提出了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审计工作卓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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