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秭归:“五个进一步”加强审计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0日】
【来源:湖北省秭归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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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进一步提升审计公信力,近日,湖北省秭归县审计局提出“五个进一步”切实加强自身作风建设,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责。
    
    一是加强审计为民理念,进一步增强审计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丰富便民举措,在加强组织领导、改进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上下功夫,在全局牢固树立“审计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切实发挥审计保障经济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提高为群众服务的意识。二是建立健全审计公告制度,进一步深化“阳光审计”。 倾听民意,积极推进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和群众关注的民生资金、社保资金审计结果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监督。三是完善审计监督员制度,进一步提升审计形象。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沟通联系,有效扩大廉政监督面,使审计人员始终处于公众监督之下,确保审计人员正确对待和依法行使职权,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和谐审计。四是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提升审计效能;大力倡导“脚踏实地、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大力弘扬勤俭节约作风,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全面落实“三简一短”要求,精简会议活动、文件资料,精简文件简报,努力提高审计执行力。坚持实行审计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和开展优秀项目评比活动,激发广大审计人员干事创业的工作热情,以实际行动落实好文风会风,促进审计机关工作绩效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五是强化执行,讲求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审计质量和绩效。全面实施依法审计。发扬“实、高、新、严、细”的审计作风,牢牢把握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坚持审前警示、审中提醒、审后讲评和廉政情况通报等,坚持审计公示制度、审计组执行审计纪律情况报告制度等,积极开展审计回访,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廉洁从审,加大审计整改落实的力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和完善审计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审计工作实效。(郭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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