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审计厅制定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贯彻意见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5日】
【来源:云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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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云南省委有关文件精神,日前,云南省审计厅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制定审计机关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贯彻意见。
    
    意见要求,全省审计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发扬务实作风,紧紧围绕审计中心工作,深入基层和审计一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改进会风方面,要精简会议数量,控制规模和时间,简化会议程序,开短会、讲短话、讲管用的话;会场布置要简朴,严禁提高会议用餐、住宿标准,不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在改进文风方面,要减少文件数量,控制文件篇幅。厅机关的信息、简报归并为《审计重要情况反映》和《云南审计信息》,篇幅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一般性工作动态、领导检查调研等情况,主要利用门户网站发布,原则上不发纸质文件。
    
    意见强调,审计机关要做预算执行的模范,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继续深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对外公务接待严格审批程序、接待标准;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置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同时,要严格遵守中纪委、省纪委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坚决执行审计“八不准”纪律。不利用职权插手和干预审计对象的正常工作,不参加审计对象安排的旅游、娱乐等活动;管好亲属及身边的工作人员,严禁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谋取私利;不得发布不利于团结、有损形象的言论;未经批准,不得参加各种庆典活动,不得私自在其他单位兼职并收取报酬,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中介费。
    
    该厅要求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决执行、严格落实,若违反此意见,将严肃处理。(张倩倩 李玥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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