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制度引领经济责任审计深入发展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7日】
【来源:山东省青岛市审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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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山东省青岛市以制度建设为引领,深入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全年完成经济责任审计项目24项,移交案件线索1件,市领导批示5件,促进有关部门征地行业性制度4项。
    
    一是建立统领性工作制度。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办法,从审计对象、组织协调、审计内容等方面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做出明确规定,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科学发展。同时,修订三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审计报告范本,对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提升审计结果运用、规范审计行为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二是建立定期约谈制度。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谈话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对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较多或者问题性质严重的部门、单位,组织部门及时对其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个别谈话;对存有一般性、普遍性问题的部门、单位,要选择适当方式和时机对其主要领导干部进行集中谈话。
    
    三是建立组织协调机制。制定经责审计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和经责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规则,加强成员单位组织协调,形成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决策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成果运用层、审计机关实际操作层、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协调层的四层联动、协同共抓的运行机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两个联合检查组,对12个区市和18个审计发现问题较多的单位开展全面督促检查,督促落实了2008年以来审计发现的38项仍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刘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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