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汉川市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五落实”成效好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7日】
【来源:湖北省汉川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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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湖北省汉川市审计局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坚持做到组织领导、学习教育、职责责任、制度措施、考核督查“五落实”,形成“一岗双责”工作格局,实现财政资金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全覆盖、腐败风险排查预警化解全覆盖、招投标综合监管全覆、农村“三资”清理监管全覆盖、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全覆盖等“十个全覆盖”的工作目标。
    
    一是组织领导落实。该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党风廉政工作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亲自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工作,各科室各负其责、纪检组组织协调、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以实现“十个全覆盖”的工作目标,不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结合今年审计项目计划,切实做到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形成“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现状,专题分析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结合新情况、新任务和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新要求,及时调整工作思路,探索有效工作方法,为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责任制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学习教育落实。在学习教育上,坚持建立“一把手”抓学习教育的领导责任制,切实制订好学习教育活动方案和学习计划,把党员干部的学习落到实处,进一步增强局机关干部队伍的宗旨意识、廉洁自律意识、发展意识、效率意识。
    
    三是职责责任落实。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对局主办和协办的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科室,责任到人,“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根据各自分工和具体任务,具体抓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抓好党风廉政工作,切实做到在部署安排审计工作时,有党风廉政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在指导检查审计工作时,有党风廉政建设的项目和要求;在考评审计工作时,有党风廉政建设的内容和标准;在总结汇报审计工作时,有党风廉政建设的经验和效果,保证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是制度措施落实。为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使党员干部自觉履行职责,该局结合实际重新制定局问责制度、局审计项目复核审理暂行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机关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内容和分工,规范依法行政,依法审计行为,营造自觉遵守道德规范、廉洁自律的浓厚氛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带动和促进了审计工作水平的提高,使审计工作重点更加突出,审计监督力度明显加大,审计结果得到充分利用,审计影响进一步扩大。
    
    五是考核督查落实。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的考核督查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第一责任人亲自督促检查,同时,充分发挥局纪检组组织协调作用,切实抓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年中,由局纪检人员到审计组的工作点检查审计人员组织纪律、廉政纪律、审计纪律等的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党组汇报并加以解决;年终将对局机关各科室和综合考核将廉政情况作为重要内容来检查。(汪艳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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