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明光:“四强化”措施促进提升审计质量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1日】
【来源:安徽省明光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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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是安徽省审计系统“五大工程”的“质量提升工程”年,明光市审计局早起步、早谋划,对全年审计项目提出“四强化”措施要求。

    一是强化制度建设。贯彻落实省审计机关审计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修订完善审计业务操作、审计质量检查、审计项目审理等方面一系列审计业务规范,进一步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

    二是强化质量控制。实行审计项目全过程跟踪审理,突出抓好审计现场管理,强化审计组长、分管领导的督促检查力度,从审计项目发送通知书到出具正式结论性文书全过程,全部纳入审理范围。对审计实施方案和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实行审理前置,有效防范审计风险,提升审计质量。

    三是强化“精品”意识。努力把每个审计项目做成“精品”,做到依法审计、方案科学、程序规范、查深查透、定性准确、处理到位、整改到位,审计建议切实可行、操作性强,审计结果达到领导满意、反响良好、效果明显。力争有优秀审计项目获省审计厅表彰,充分发挥“精品”审计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是强化成果运用。实行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书落实情况检查和案件线索移交情况督办制度,强化审计结论落实责任,促进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确保审计效果。充分重视审计成果的运用,完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加强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联系,促进审计成果“一果多用”。(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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