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审计局采取四项措施落实八项规定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2日】
【来源: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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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审计局结合审计工作和审计队伍建设实际,采取四项措施,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从严要求,切实加强工作作风建设。
    
    一是抓专题学习、深刻领会精神。组织全体审计人员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深刻领会中央文件规定的精神实质,以严谨务实的作风,强化“做人民满意公务员、建人民满意机关”意识,践行“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增强严格守规、廉洁从审的自觉性。引导审计人员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除非分之想,时刻检点言行举止,及时纠正不正之风,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健康积极的生活态度。
    
    二是抓建章立制、完善各项规定。根据省市区关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要求,查找内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审计机关实际,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规定,坚持“实际需要、预防为主、适应形势”的原则,修订完善局廉政建设管理制度等37项制度,不断完善惩防体系建设,为加强审计机关作风建设夯实基础。
    
    三是抓贯彻执行、严肃工作纪律。把学习八项规定落实到审计工作中,全体审计人员要带头全面落实“八不准”审计纪律,注重审计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把廉洁自律贯穿于审计工作的全过程,着力构建固本强基的审计廉政防线。严禁在办文、办会、办事过程中出现奢侈浪费等现象,改进文风会风,精简文件简报,大力推进机关电子政务。及时在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相关政务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让审计干部带头执行八项规定,自觉维护维护廉洁自律、公正无私的良好形象。
    
    四抓审计监督、切实履行职责。把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与履行审计监督职能相结合,将贯彻落实中央决定作为今年审计工作重点,加强对各部门会议费、接待费等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加大审计力度,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问题,促进各单位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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