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审计、地税联手出台新举措促进涉税单位整改到位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01日】
【来源:山东省济南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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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东省济南市审计局和市地税局联合推出新举措,对审计查出的被审计单位不缴、少缴以及偷漏税等涉税问题,在下达审计决定书进行处理处罚的同时,向市地税部门出具审计建议书,由其予以协助落实。

    近年来,审计查出的涉税问题在决定落实过程中一直存在诸多问题。一是无法落实。有的被审计单位特别是行政事业单位因未办理税务登记等原因,造成审计查出的税款无法通过正常渠道上缴。二是落实不到位。有的单位用纳税期内正常申报上缴的税款充顶审计查出的税费,蒙混过关,造成漏缴、少缴的税款未能入库。三是执法不统一。审计机关长期形成的对涉税问题的罚款由其督促被审计单位上缴国库、税款则由被审计单位自行补缴的做法,形成了同一违法行为的处理与处罚相分离,而税务部门在办理涉税单位补缴税款时又因对审计已作处罚不清楚形成对违纪单位的二次处罚,造成了执法上的不统一。

    新举措的出台,有效解决了上述问题。既体现了审计机关对税务部门作为《税收征管法》执法主体的尊重,又维护了审计机关的权威,提高了审计决定的落实率,同时杜绝了被审计单位以假充真、以及跑、冒、滴、漏现象,有利于实现审计与税务工作的共赢。(刘以峰 林少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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