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强化五项措施 提升全省经济责任审计质量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07日】
【来源:湖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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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湖北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相关会议精神,研究提出新形势下监督制约权力运行、提升审计工作质量的落实措施。

    根据当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会议提出,2013年全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强干部管理监督、完善惩防体系、推进“五个湖北”建设部署,牢牢把握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主线,突出加强权力运行、责任落实、作风改进和廉洁自律情况审计监督,全面推进审计结果运用与惩防体系建设、干部管理工作、审计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有效对接,更好地发挥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服务、预防、惩治等方面的作用。

    会议要求重点强化五项措施:一是加强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和任中审计,建立领导干部任期内轮审制度。依审计对象所在地区、部门、单位特点分为ABC三类,实行分类管理;进一步加大任中审计力度,逐步将全省任中审计比重提高到80%以上。二是采取“五统一”的管理方式,加强对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审计。从2013年起,全省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审计项目计划,统一由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下达,每年安排省本级直接审计6个县(市、区),其余地方的审计视情况予以安排并委托相关市(州)实施。所有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审计项目,均按照审计工作方案、审计情况汇总和查出问题处理、审计情况反馈、审计结果报告上报、审计业务指导和质量检查“五统一”方式进行组织管理,加大审计力度、广度和深度,确保高质量完成审计任务。三是着力抓好审计结果反馈和问题整改销号、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不断提升审计结果运用水平。四是建立完善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组织协调机制。逐步形成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决策、联席会议负责组织协调、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和督查落实的组织领导体制,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更好开展。五是完善审计方法,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审计能力和水平。(陈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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