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设立审计“专管员”把好“审计关”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05日】
【来源:江苏省常州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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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江苏省常州市审计局制定的《常州市审计局审计专管员制度》在全市审计工作会议上正式亮相,吸引了参会的各委办局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目光。

    随着中央、省关于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出台,今年,常州市审计机关加大了对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广度和力度,仅市局就将审计26个单位、30名领导。面对越来越繁重的审计任务,为加强对审计对象的科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管理,保障审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常州市审计局专门制定了《专管员制度》,通过设立审计专管员,对分管审计对象和审计工作相关事项实施日常监管和服务,不仅有利于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同时也将促进审计对象改善内部控制和管理。

    实现常态化监督。目前的审计监督都是依托审计项目的实施来实现的,项目一旦完成,监督也随之弱化。审计专管员制度则移植了政府投资跟踪审计理念,对领导干部及其所在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到户、责任到人,实行日常的、实时的、动态的监督。包括全面了解审计对象及所属单位的组织架构、行业法规、工作开展和内部控制情况,及时掌握重大专项资金、重点项目、重大经济决策等信息。通过专管员这座桥梁,便于审计组迅速、全面了解到被审计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及效果。一旦发现违纪违规现象,审计专管员可以及时向所在业务部门和审计机关负责人报告,尽早处理,降低风险。

    实现精细化管理。监督与管理密不可分,加强审计对象的管理,是提高审计效率、提升监督效力的重要推手。因此,审计专管员的管理职能同样重要。该制度通过分解任务、落实到人,实行定员定点联系、管理办法,确保每一位专管员与联系对象无缝对接。同时,审计专管员为相应的部门和单位建立资料库,定期将日常监管取得的有关信息进行整理、归档,及时更新、维护电子信息资料,并提交所在处室负责人和审计机关业务管理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实现贴近式服务。优化审计服务,增强审计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是实行审计专管员制度的目标之一。该制度规定,审计专管员现场调查、走访审计管理对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两次;要宣传审计法律、法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项财经法规,为审计对象提供审计业务指导、培训和财经法规咨询服务。有了明确的联系人,有了详实的制度规定,审计服务不流于形式,也简化了流程,更加科学化和人性化。审计服务职能的加强,将促使被审计单位不断自我完善,早打“预防针”,推动审计监督关口的前移。(周国平  高文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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