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洪山区审计局建立四大机制推动治庸问责常态化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06日】
【来源: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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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审计局按照“深入、常态、规范”的要求,以治理“庸懒散奢”为抓手,以争创一流审计机关为标准,深入推进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各项工作,建立健全四大机制,推进治庸问责、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常态化。

    一是以常态化规范为导向,建立工作督导机制。为努力营造专心谋事、勇于担事、踏实干事的良好氛围,该局建立完善了组织保障,健全领导工作机制;借力社会监督,建立多方参与联动机制;突出监督检查,建立指导督办机制。

    二是以解决突出问题为主线,建立问题导向机制。为增强治庸问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该局以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点重点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切入点,突出问题导向,强化审计监督,主动跟进区委、区政府反腐倡廉、治庸问责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参与区纪检监察机关、区治庸办委托、交办的各种专项检查、案件查办、源头治腐“十个全覆盖”等有关工作,建立健全审计整改联动机制,严格审计整改问责。

    三是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建立评议问责机制。坚持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切实提高群众对审计工作的满意度,以治庸问责实际工作成效取信于民。认真办理群众投诉,重新对投诉受理机构进行规范,制定了群众投诉件办理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真正做到所有投诉件均“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认真组织民评民议活动,定期听取群众、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借助社会监督,利用公示栏、召开审计对象座谈会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审计程序和廉政纪律并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以制度建设为根本,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该局先后制定完善了《服务承诺制度》、《廉政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失职追究和公务员权利保障制度》、《岗位责任制考核及奖惩办法》等制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实行责任分解、责任检查、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认真执行“八不准”审计纪律规定,确保审计执法“零投诉、零复议、零诉讼”。(王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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