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审计厅着力改进工作作风打造审计铁军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1日】
【来源:江西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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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西省审计厅党组结合审计工作实际,出台十四项规定,从确保审计质量、严守审计纪律、改进调查研究、简化公务接待、精简会议活动、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对全省审计干部提出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打造审计铁军的具体要求。

    在确保审计质量方面,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审计准则等规定,加强计划制定、方案提出、现场实施、报告出具等各环节质量控制。高标准制定并严格执行审计方案,确保实施中不偏离、不走样、不架空;规范审计取证,做到有关联、讲程序、重事实,形成能支撑审计结论的证据链条;加强审计项目审理和质量检查工作,确保审计结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

    在改进调查研究方面,要求完善厅领导对基层审计工作调研工作制度,明确调研主题,紧紧围绕审计重点工作和审计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审计一线、深入基层一线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加强调研统筹,尽量避免同时或轮番到同一地方开展调研。

    在简化公务接待方面,要求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下基层自觉做到“五个一律”:一律不提特殊要求,不做特别安排;一律在当地审计机关内部招待所或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定点接待单位安排住宿,不额外配发生活用品;一律不接受宴请,公务接待用餐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一律不到娱乐场所和健身场所,不参观景点;一律不以任何名义接受各种形式的礼金、贵重礼品、纪念品和土特产。严禁厅内部各单位相互宴请,系统内人员到厅机关办事,一般在机关食堂就餐;系统外人员来厅办事,确需接待的,要严格履行报批手续。

    在加强监督检查方面,要求把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落实“八项规定”相关情况作为重要内容,重点检查会议费、招待费、出国费和公车购置费等安排使用情况。加强计划统筹安排,同一地区有多个审计项目的,应整合审计资源,统一组织实施,避免重复进点,交叉审计。各业务处审核、汇总审计报告的,应在15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各业务处审核但不汇总审计报告的,应在7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审理机构审理审计报告,应在7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必须报分管厅领导批准。

    在精简会议活动方面,要求所有会议均列入年度计划,以江西省审计厅名义召开的全省审计系统工作会议每年1次,严格控制人数,时间不超过半天。尽可能以视频会、电视电话会、现场办公会等简约高效的形式开会,严格控制临时动议召开覆盖各地市局或厅各单位的会议。会议地点一般安排在厅机关或厅属培训基地,现场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组织消费娱乐活动,不发放纪念品,吃自助餐,不上烟酒。

    在厉行勤俭节约方面,要求严格预算执行和遵守财经纪律,坚持审计工作量核定制度,切实控制审计成本,实现会议费总额零增长。机关所有经费开支,要先报预算,按程序报批后执行;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建设和维修等标准,大力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完善节电、节水、节油、节约粮食、降低办公资源消耗等办法,优先采购经国家认证的节约型设备或产品,提高现有设施设备利用率。

    该厅党组要求厅纪检监察室把监督执行规定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每年要对厅各单位执行本意见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结果在系统内部进行通报。(何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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