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五分离三保障”迈出审计改革新步伐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3日】
【来源:河南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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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精神,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河南省郑州市审计局自今年开始,在全省率先实行“五权分离”的改革新模式,即审计计划安排权、现场审计查证权、审计处理处罚权、问题定性审理权、督查整改权分别由不同职能部门独立行使,相互制约和监督。同时,该局又建立了三项保障机制,即审计回避机制、审计组人员优化组合机制、审计经费统一结算机制,有效地整合了审计资源,维护了审计权威。

    打开门来定计划,严控时限保进度。该局改变多年来实行的业务处各自分散、封闭制订计划的传统模式,在安排2013年项目计划时,切实做到了问计于民,采取网络、问卷、调查、征求意见函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征集社会公众对审计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年度审计项目库,成立项目管理办公室,对项目进行集中管理。根据工作量资金规模将项目分为A、B、C三类,其中A、B类实行审计组长公开竞标,这种打破处室界限,项目集中统一管理的做法,从源头上切断了与被审计单位的人情联系,切实提高审计质量。配套出台的《审计项目计划组织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变静态数据汇总为动态跟踪反映,对审计时限进行了严格控制。实行了项目计划报告制度,审计组于每周五向项目管理部门报送本周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开始后,主审要及时在OA中登载项目进度表,对下达审计通知书、起草报告、征求意见、复核阶段、出具审计报告等几个关键节点进行控制。

    集中力量搞查证,及时高效保质量。以前的审计项目,从制订计划到整改,都由一个业务处完成,这样常常会造成查证阶段发现的问题不上报告、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新模式以打造审计精品,提高审计质量为宗旨,落实审计组长责任制和审计人员项目质量终身负责制,强化了参审人员的责任感。审计查证组仅负责现场取证工作,不再负责处理处罚和整改工作,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写出《审计报告(报告不含处理意见)》,提交给处理处罚部门。为了避免审计底稿流失和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没有得到处理等现象,该局要求所有项目从计划的建立、底稿的编制、报告的撰写等流程都要在OA中反映,做到公开透明。

    客观公正来处罚,集中处理保效果。该局将处理处罚从原审计组权限中分离出来,专门成立处理组,规范审计权力的运行,提高审计的效果。处理组组长由局领导担任(或计算机选定),成员由副主任科员以上3-4人组成。其职责主要是草拟《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提出对查出问题的处理处罚意见,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代拟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审计移送处理书等审计文书。

    严谨科学来定性,全程跟踪保成果。在审理方面,由法制审理部门按照统一的处理处罚尺度,提出处理意见,并提交审计业务会议审定,按照“科学合理,务实高效,操作可行”的原则,制订了《审计项目审理工作办法》和《审理业务操作流程》,同时积极探索重大项目现场审理和跟踪审理的办法,实现了对审计过程和审计结果的双控制。科学制订考核标准,扎实开展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和审计复核结果实名通报制,进一步增强审计人员的风险意识,有效保证审计成果。

    规章制度作保障,审计督查保效率。针对以前存在的屡审屡犯、屡犯屡审、审计决定不执行、整改不到位等现象,该局专门成立了督查办,出台了《督查工作暂行办法》。督查内容主要包括,市领导交办的重大事项;重点审计项目实施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审计结果报告被市人大、市政府批示整改事项落实情况;移交、移送纪检监察、司法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查处事项落实情况;审计决定事项落实整改情况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审计组遵守审计纪律和廉政制度情况等。督查办每季度向局领导报告一次工作情况,适时通报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并将年度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三重回避促公正。为了保证审计过程和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该局制定了三重回避制度:一是审计人员回避制,即打破原有的审计项目归口所属业务处审计的旧模式,避免熟人审计,人情审计,要求凡归口审计项目该业务处人员必须集体回避,不得竞争该类项目的审计组成员;二是处理组组长回避制,即分管局长不得担任分管处室人员任组长的审计项目和归口管理单位的项目的处理组组长;三是处理组成员回避制,即审计组人员不得担任同一审计项目的处理组成员。

    人员整合促优化。提高审计质量,人才是关键,该局注重加强队伍管理,以“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核心价值观为指导,培养乐于奉献、严于律己,勇挑担子、不断创新的审计干部。改革后审计组成员实行“双向选择”,这无疑给审计人员提供了一个施展能力的大舞台,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审计人员的工作热情,全局比、学、赶、超气氛浓厚。打破处室界限的审计模式,也使审计人员能有机会更多接触各行业的审计项目,快速实现由“专才”到“通才”的转变。双向选择组合后的审计组,在知识结构、专业特长、年龄构成上都更合理、更优化,审计合力明显增强。

    统一结算促廉政。该局改变以前一个审计项目需要多少时间、多少经费,全由各业务处室提出的情况,实行了由服务中心统一结算的新机制。项目所需时间及经费,由服务中心先做好预算,审计查证组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同时根据计划进度表,可以随时掌握项目进度情况。服务中心向被审计单位核实情况确定审计人员实际外勤审计天数,由局财会部门将应缴被审计单位的外勤费用,以转账的方式汇缴到被审计单位账户,强化了廉政纪律。(董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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