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强审计项目全过程管理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0日】
【来源:陕西省西安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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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以来,陕西省西安市审计局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严格规范审计项目管理的程序、内容和标准,切实把审计准则贯穿到审计管理的全过程,有效提高了审计项目质量和审计工作效率。

    一、加强项目立项管理,从源头上保证审计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一是实行年度审计(调查)项目立项调研制度。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重要行业和重大民生资金的管理使用以及可以进行绩效审计的建设工程和专项资金等重点内容,采取领导带队实地调研、审计人员上门走访、向市级部门发放征求意见表、在市政府和局门户网站发公告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审计(调查)项目立项的意见建议,增强了审计项目立项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实行审计项目立项评估制度。制定了《西安市审计局审计项目评估办法(试行)》,组织专家和学者对局自行安排的重大审计(调查)项目进行评估,选出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审计项目,保证有限的审计力量发挥最大作用,提高了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三是实行重大审计项目招标制度。在审计项目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制定了《西安市审计局审计项目招标办法(试行)》,成立审计项目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对年度相关重大审计(调查)项目在局机关各业务处内进行公开招标,促进了审计项目实施质量水平的提高。

    二、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管理,及时协调解决问题,确保现场审计质量。一是完善审计项目过程管理制度。先后制定了《西安市审计局审计现场规范化管理试行办法》和《西安市审计审计组长审核工作规定》,对审计进驻、资料接收、组织指挥、进度管理、质量管理等作出规定,对审计组长的现场审核工作提出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审计项目的过程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加强重点审计项目的跟踪审理。健全事中审理制度,制定了《西安市审计局重点审计项目跟踪审理办法(试行)》,要求对重点审计项目进行两次以上的跟踪审理,及时指出问题,提出改进要求,督促审计组全面落实审计实施方案,确保现场审计质量。三是加强对审计项目实施的检查指导。制定出台了《西安市审计局抓落实工作暂行规定》,按照审计实施方案和工作方案的要求,加强审计项目的督查管理,坚持每月统计分析审计计划进度,每季度召开审计工作进度情况分析会,确保项目计划的有序展开。建立和落实了分管局领导审计项目现场检查制度,规定局领导必须参加重大审计项目进点会,并在项目实施中到现场检查两次以上,确保了现场审计质量和工作效率。四是严格审计项目撤点审批制度。要求审计项目撤点前必须填制《西安市审计局审计现场撤离审批表》,由审计组长填制、处室负责人审核、分管局领导审批,对照审计实施方案,检查已完成的工作内容,确定是否完成审计实施方案规定的事项、实现审计目标,并把是否履行审计项目的撤点审批制度作为项目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三、加强项目实施后的稽核和评估,加大审计整改力度,进一步优化审计成果。一是不断加大审计项目审理工作力度。建立和落实了《审计项目审理办法》《西安市审计局业务部门审计复核工作规定(试行)》,明确了审计项目审理工作的组织形式、重点内容、基本程序和相关责任,有效提高和保证了审计质量。二是不断加大审计整改工作力度。制定了《西安市审计局审计整改工作报告制度(试行)》,健全完善了审计整改报告制度、整改情况跟踪检查制度、整改责任追究制度和审计整改公告制度。三是不断加大审计质量考核工作力度。先后出台了《西安市审计局机关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西安市审计局机关优秀审计专项综合报告评选办法》《优秀审计项目和综合专项审计报告评选推荐办法》,修订了《西安市审计局审计项目质量评分标准》,并结合日常项目审理工作,对每个审计项目的质量进行打分评比,提高了审计质量。2012年,6个审计项目和综合专项审计报告被省审计厅评为优秀。四是积极探索审计项目稽核工作和审计项目后评估工作。制定了《西安市审计局审计项目稽核制度(试行)》和《西安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后评估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审计项目管理,提高审计执法质量,防范审计质量风险和廉政风险,扩大审计成果,推动审计机关绩效管理。(吴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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