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政府出台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2日】
【来源:浙江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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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推进审计整改,积极发挥审计效能,日前,浙江省宁波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

    《意见》要求各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督促被审计单位和部门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和部门要把审计整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及时部署整改工作,指导督办整改事宜,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各级审计机关要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的沟通协调,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建议,在规定时限内,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各部门、各单位要着眼宏观管理,对反复出现、屡审屡犯的问题,深入研究分析,从源头上解决审计查出问题的根本措施,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管事、靠制度管人。

    《意见》对健全和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作出了要求,明确提出加强审计整改组织机制、完善审计整改报告机制、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督查机制、健全审计整改联动机制、推行审计整改结果通报和公告机制。明确被审计单位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整改不力等影响审计整改成效的,根据规定程序进行问责通报。审计整改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及述德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纳入有关单位和部门年度工作考核。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推行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公告制度,凡是符合公告条件的都予以公告,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参与审计整改的监督作用。(何刘坚  黄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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