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竹溪:全面推行审前公告制度 增强审计工作透明度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5日】
【来源:湖北省竹溪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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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竹溪县审计局于日前出台《竹溪县审计项目审前公告制度》,决定从2013年3月1日起,对所有审计项目将全面实行“审前公告”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增强审计工作透明度,提高审计质量。 

    该县审前公告制度规定,在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之前,审计机关应该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将审计依据、审计对象、审计范围、审计组人员构成、审计预计时间、审计工作纪律、联系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开;对群众来电、来信、来访要明确专人接待并认真做好记录,严格执行保密工作纪律;对群众反映举报的问题属于审计职责范围内的,审计组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调查研究,查清事实后公布调查结果;对群众反映的审计组成员违反工作纪律的情况,一旦核实要从严处理。(王伦祥  詹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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