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五统一”着力提升省级预算执行审计监督层次和水平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25日】
【来源:江西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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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省人大提出的省级预算执行审计要全面反映省级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整体评价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要求,2013年,江西省审计厅采取“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工作方案、统一口径、统一报告、统一处置”五统一的组织形式,开展对201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该厅在省级预算执行审计的时间安排、人员配置、方案制定、审计实施、整改落实上都作了精心部署和安排,从三个方面采取措施,举全厅之力着力提升省级预算执行审计监督的层次和水平。

    总体把握审计思路。一是从全口径预、决算管理的角度全面评价省级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重点审查预算编制、执行的规范性,预算的完整性和预算执行的结果,分析预算与执行存在差异。二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八项规定,重点审查“三公经费”、“会议费”的管理使用情况,加大对重大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三是重点审查财政拨款各项资金的管理分配使用情况,围绕促进财政资金管理的科学性、有效性、合法性,大力推进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审计。

    统一审计重点和内容。2013年该厅安排了对14个省级部门201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工作总体方案统一确定了重点审查省级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预算收支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资产管理情况等八个方面的审计内容。还拟定了2012年度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报告框架,要求厅各业务处室统一从预算执行结果、结转结余资金使用、非税收入征缴、“三公经费”、会议费管理,政府采购、公务卡政策推行等方面揭示和反映存在的问题,确保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省级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提升审计成果。

    统筹协调,确保审计质量。为了确保2013年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质量,该厅各部门分工协作,综合处负责拟定审计工作方案和报告框架,收集、整理并下发预算执行审计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对全厅业务干部进行培训,重点讲解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内容。法规处负责对省级预算执行审计项目统一审理、统一处置,确保各业务处按照审计实施方案进行审计,力求审计报告揭示的问题定性准确、相同问题处理标准一致。各业务处负责现场审计管理,确保对违规问题的取证完整、严密,对问题的定性客观、严谨,对问题产生原因的分析深刻、全面,提交的审计报告事实清楚,数据无误。(裘红红  何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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