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 六举措深化经济责任审计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0日】
【来源:湖北省咸宁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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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湖北省咸宁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湖北省相关意见要求,牢固树立科学审计理念,进一步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一是实行审计对象分类管理。该市将全市185家部门按照掌握经济资源、财政资金数量、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权、执法执纪执收权和社会关注度等分为ABC三类,其中A类重点审计对象68家,B类一般审计对象65家,C类其它审计对象52家。

    二是推行“双重”审计模式。该市对重点审计对象实行任中和离任必审,对一般审计对象实行任中抽审和离任必审模式。重点加强A类重点对象的审计,实现五年内全覆盖。其中:全市六个县(市区)党委书记、县(市区)长经济责任审计第二轮已审计已完成,六县(市区)公安局长、检察长也已审计了一轮。

    三是结合干部监督管理需求,加强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根据干部监督管理需求,突出重点,分清主次,增强审计监督的时效性。近三年已实施审计对象27人次,其中:行政单位领导9人,事业单位领导9人,企业单位领导1人,党政领导2人,县市区检察院检察长6人。

    四是提高任中审计比重。坚持“重点单位必审,一般单位轮审,经济活动少的单位抽审”和“五年轮审一遍,任期必审一次”的原则,做到“五个必审”。即: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一把手”交流或调动的必审、届满换届离任的必审、到龄退休的必审、提拔任用的必审、群众多次举报的必审。该市近三年任中审计比例已达到70%以上,形成了以任中审计为主、离任审计与任中审计相结合的工作格局。

    五是健全审计档案数据库。该市将2002至2012年全市已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和预算执行、财务收支、财政专项资金审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等相衔接,不断充实审计档案数据库。实践证明,数据库在审计资料积累、干部考核、工作效率和质量提高、避免交叉重复、保证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六是探索拓展审计范围。今年,该市探索推进乡镇党委书记及乡镇长同步经济责任审计。对乡镇经济规模比较大,群众反映问题比较多的乡镇,乡镇党委书记任乡镇长或党委书记合并两年以上的,将计划每年安排1-2个作为审计对象。(肖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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