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鹤壁市审计局制定审计结果公告办法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0日】
【来源:河南省鹤壁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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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审计结果公告工作,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近日,河南省鹤壁市审计局出台了《鹤壁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布暂行办法》。

    《办法》对审计结果的公布范围、公布内容、公布形式等作了明确规定。审计结果公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以及市辖县区财政决算的审计结果;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财政财务收支的单项审计结果;行业和专项资金的审计结果;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的审计结果;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结果;本级党政领导机关交办事项的审计结果;政府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财务收支的审计结果;法律、法规规定应向社会公布的其他事项的审计结果。审计结果公告可以运用广播、报纸、《鹤壁市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单行本或鹤壁市审计局门户网站发布的形式进行公告。

    《办法》要求,审计结果的内容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评价客观公正;公告审计结果应当在审计报告、审计决定书等相关审计结论性文书生效后进行;要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及相关单位的商业秘密,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王继祥  孙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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