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审计厅以“强化四种意识 突出五个力求”贯彻落实省长要求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6日】
【来源:贵州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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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贵州省省长陈敏尔对审计工作提出要求:要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重大投资项目、民生资金使用等方面加强审计监督,并注重自身队伍建设,为同步小康作出新的贡献。贵州省审计厅对贯彻落实省长指示精神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要以“强化四种意识  突出五个力求”贯彻落实好陈敏尔省长的指示精神,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快”和“转”双重任务提供强有力的决策依据。

    强化四种意识。一要强化宏观大局意识。审计工作要从具体单位、具体财政财务收支行为入手,在立足于微观查处问题的基础上,着眼于服务宏观大局。进一步提高分析研究问题的能力,对问题的直接原因和深层次原因进行全面分析,根据国家规定,结合贵州发展情况,提出具有针对性、操作性的意见措施,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加强总结与提炼,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促进项目和政策发挥最大效应,推动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又好又快发展。二要强化服务发展意识。审计部门要把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树立监督是手段、服务是目的的发展意识,促进中央、省委、省政府政策措施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促进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要强化改革创新意识。改革创新是发展的原动力,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坚持与时俱进,在审计观念、内部管理、人才培养和审计方法上不断改革创新,在总结和继承有效经验的基础上,大胆改革创新、积极探索实践,不断开创审计工作的新局面,更好地服务于科学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的需要。四要强化严谨守法意识。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依法审计和客观公正是确保审计质量的根本前提。要在审计工作中牢固树立严谨再严谨,细致再细致的意识,严格依法实施审计监督,依法客观公正出具审计评价意见,全力维护审计的公信力。

    突出五个力求。一是力求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方面有新思路。根据审计法的规定,每年认真组织做好省级财政管理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署项目计划安排事项的审计,省委、省政府交办的特定事项的审计,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重点工作部署事项的审计,特别就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和民生实事绩效情况加强审计监督。二是力求在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方面有新举措。根据省委和省政府的扶贫攻坚、夯实教育等中心工作部署,组织做好涉农、扶贫、生态移民、教育、卫生等财政性专项资金审计,关注相关领域改革政策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从促进改革和完善制度方面提出建议措施。三是力求在维护民生方面有新力度。进一步强化民生资金的审计力度,统筹审计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做好社会保险基金、城市和农村低保资金、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救灾应急资金、住房公积金、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等重要民生资金审计,促进省委、省政府回应人民群众期待,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发展成果的相关政策措施和制度安排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四是力求在提高财政投资效益方面新突破。投资是贵州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全省正抢抓国家政策机遇,全力推进国发2号文件的项目化、实物化落实,财政投资力度进一步加大,全省审计部门将结合实际,组织对铁路、公路、机场、航运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水利、市政、工业园区、旅游景区、文化教育园区等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决算审计,促进投资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五是力求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新成效。努力建设一支“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队伍,大力推进审计队伍专业化建设,坚持开展审计领军人才、审计骨干人才评选,通过制度规定保障审计人员通过教育培训更新审计专业知识、学习审计新技术手段,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升履行职责的能力;严格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全面考察干部德、能、勤、绩、廉,注重工作实绩,加大业绩考核在竞争性选拔干部中的成绩比重,调动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审计队伍的廉政建设,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严格执行“八不准”审计纪律和审计现场管理办法规定,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廉政纪律的行为;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积极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和方式,实现对重大问题、管理漏洞、突出矛盾及潜在风险的揭示和评估,不断提升审计监督工作成效和水平。(范德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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