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审计厅出台新的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3日】
【来源:浙江省审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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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发挥优秀审计项目的引导示范作用,日前,浙江省审计厅根据审计署《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的有关要求,重新制定出台了《浙江省审计厅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旨在以改进优秀审计项目评优机制来引领争创高质量的审计产品。

    新办法与审计署的评选办法进行了高度衔接,改变以往分类评比、分部门负责的做法,统一为优秀审计项目一个类别,统一由厅法规处组织评选,并将大要案对应的审计成果体现到成果得分中,计算机审计技术创新体现到加分项中,真正实现管理和标准的统一。

    新办法对优秀审计项目做了新的界定,将审计成果得分指标调整为审计查出问题及处理处罚、审计揭露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审计揭露体制机制制度问题及督促整改效果四部分,并采用了折算得分的方法,强化项目本身的查处力度和整改力度,弱化项目结束后通过系统内部各类宣传报道获取加分的影响。

    新办法对加分因素进行了严格控制,只是对审计方式方法具有创新性、审计成果对经济社会和国家安全等产生重大影响且未在优秀审计项目评分标准中体现的,才给予加分。具体加分因素和标准于每年评选前通过评优通知确定,这样有利于加分因素与每年审计工作重点相衔接,有利于发挥评优的“指挥棒”作用。

    新办法参考审计署优秀和表彰项目获奖的比例,将优秀审计项目数量确定为项目申报数的30%,表彰项目获奖数与优秀审计项目数基本一致。相比于以前,压缩了优秀审计项目的获奖数量,增加了表彰项目的获奖数。优秀和表彰项目获奖比例的调整,一方面提高了获得优秀审计项目的“门槛”,增加获奖的难度,切实提高优秀项目的“含金量”;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激发广大审计人员申报优秀审计项目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审计项目创先争优提供制度保障。(叶青、何刘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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