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伊春市审计局“三个突出”加强大额度资金使用监督管理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18日】
【来源:黑龙江省伊春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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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加强对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今年以来,黑龙江省伊春市审计局将大额度支出资金列为审计重点,加强跟踪监督,从制度上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突出对大额度资金使用制度的审计。从帮助被审计单位完善内控制度入手,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明确大额资金标准,对一定金额以上的资金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制度,从决策程序、预算控制、分级授权、采购程序、付款控制和内部监督等方面规范其支出管理。

    二是突出对大额度资金使用预算控制的审计。重点关注大额资金使用是否提前做出计划,是否有预算指标、是否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大额资金,有无超支挪用和变更预算项目内容或者调整支出项目的情况发生。避免大额资金支出的随意性,防止盲目采购、重复采购,避免政府资金的损失浪费。

    三是突出对大额度资金使用采购程序的审计。加强对大额资金采购在预算安排、拨款、采购、审批和备案等方面的监管,重点审查采购方式和采购合同是否合规合法,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是否公开接受各方监督,公开招标签订的合同有无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的情况,合同违约是否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责任。通过审计监督提高采购效率,避免暗箱操作。(吕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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