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璧山:树立四种意识 推进审计质量提升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24日】
【来源:重庆市璧山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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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重庆市璧山县审计局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把审计工作质量放在首位,规范审计行为,防范审计风险,并结合工作实际,强调树立四种意识,不断提升审计质量和工作水平。

    一是树立责任意识。立足实际,以审计人员思想建设为抓手,努力增强审计人员责任意识。在依法审计工作上,教育审计人员要运用好审计监督权,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职,负其责;在依法审计行为上教育审计人员坚持好责任与权力并重的原则,责任多大权力就多大,不存在没有责任的权力,也不存在没有权力的责任。在依法审计执法上教育审计人员依法行政,审计权力是法律赋予的,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责的态度,维护法律和法规的严肃性,做自觉维护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责任者。

    二是树立精品意识。坚持把审计质量建设作为审计工作的“生命线”,树立“跳出审计看审计、站在高度看审计、换个角度看审计”意识,引导和激发全局审计人员多角度拓宽工作视野,创新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精品项目的理念和方法;控制每一个审计结点,提高审计质量。不仅要完成好审计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更要在审计的基础上,结合县情和全县重点工作,形成高质量的审计调研报告,为县域经济发展建言献策。

    三是树立风险意识。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围绕以治庸提能力,以治懒增效率,以治散正风气,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审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严格实行“八不准”审计纪律,要求审计人员管住自己的“脑、嘴、手、腿”,树立项目质量终身责任制观念。在审计工作中,要严谨细致,认真负责,要做到“四到”:“眼到”,该看的要看到;“手到”,该查的要查到;“嘴到”,该问的要问到;“腿到”,该追踪调查到的要调查到。提高干部自身约束能力,及时揭示和反映审计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发挥好审计监督“免疫系统”功能,促进项目规范运行,维护财政资金安全。

    四是树立成果意识。进一步加强审计回访、审计建议的落实反馈以及审计整改情况的跟踪报告,并积极督促被审计部门加强整改,积极发挥“审帮促”作用。对整改不到位或拒整改的单位,要严格依法处理,以确保审计的执行力能够得到有效落实。充分利用各级网站和新闻媒体揭露重大违纪违规金额和案件线索,宣传审计在促进增收节支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和促进被审计单位完善规章制度情况,力争审计信息进入领导视野,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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