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市审计局多措并举深化项目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22日】
【来源:江苏省南京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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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江苏省南京市审计局积极贯彻落实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审计准则》对审计质量控制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审计项目审理工作机制,完善相应配套制度,不断推进审理工作的力度和深度,实现审计项目审理全覆盖。

    拓展审理工作广度,创新审理模式。针对审计任务重、项目多所带来的审理困局,该局积极创新审理模式,将两种审理方式合理配置,提升审理效果。一是对全部审计项目实行“两级审理”,各业务处室兼职审理人员和由法规处专职审理人员进行专门审理后,出具初步审理意见,报法规处分管审理工作的处长进行二次审理复核。促进审理查漏补缺,强化相互监督、制约。二是对重点审计项目实行“跟踪审理”,将审理环节提前到审计组进点、审计组讨论、向分管局领导汇报审计查证情况、与被神单位沟通意见以及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等不同环节,实现环环把关,使审理发现的问题得以早提示、早解决。

    深化审理工作深度,规范审理内容。审理工作是对原复核工作链条的延长,更是对复核工作内容的深化。该局积极采取各项配套措施,全面规范审理内容。一是对照国家审计准则,审查审计程序的正当性。二是对照审计处罚工作规程要求,要求问题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处理处罚恰当。三是对照全国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标准,实施项目扶优措施。对于重点审计项目,对照优秀审计项目质量标准,实行全面深入的审查,查漏补缺、规范运作。

    提升审理工作高度,扩大审计工作成果。审理工作是审计质量控制的重要环节,也是打造优秀审计项目的关键环节。该局积极提升审理工作高度,打磨审计项目质量精品。从扩大审计成果、提高审计影响力出发,着重关注审计事项是否具有宏观性、社会性;关注审计发现的问题是否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深入分析原因;审计建议是否充分体现了一定高度,引导审计人员从微观思维向宏观视野转变。(陈雅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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