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邗江区审计局“三责联审”及时跟进“三公经费”监督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26日】
【来源: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审计局】
字号:【大】 【中】 【小】
    连日来,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审计局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的过程中,结合审计监督职能,把“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全面关注公务支出绩效、促进完善经济责任追究机制”作为工作重点,在领导干部“三责联审”中通过实现“五个关注”,将“三公经费”审计监督落到实处。

    一方面,在编制“三责联审”方案时,明确了审计目标,即在对部门预算安排的合法性,资金到位的及时性,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的基础上,将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及区政府出台的相关支出管理制度作为重点内容并予以反映。

    另一方面,在审计过程中,坚持做到“五个关注”:一是关注“三公经费”支出的预算编制标准是否合规、调整变动的审批程序是否规范;二是关注“三公经费”支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部门财务决算资料对“三公经费”的反映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有无将“三公经费”通过人为分解列入项目经费支出、招商引资项目或通过下属单位账外资金列支;三是关注公务接待、政府集中采购和车辆购置、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执行是否到位;四是关注“三公经费”资金的使用效益,支出内容与标准是否与部门的事业发展相符;五是关注预算编制、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不合规现象,通过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 “三公经费”支出水平进行比较、分析,充分揭示问题,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刁仁道)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