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朐县审计局“五步工作法”提升审理水平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08日】
【来源:山东省临朐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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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山东省临朐县审计局积极探索审计项目审理“五步工作法”,有效提高了审计项目质量。2011年以来,共对200多个审计项目进行了审理,其中1个项目被评为省级优秀审计项目,6个项目被评为市级优秀审计项目。

    一是成立审理机构,明确界定职责。克服县级审计机关业务人员少、工作任务重的困难,成立法制审理科,安排2名业务骨干作为专职审理人员。在安排审计项目时,打破科室限制以审计组为单位组织实施,同时把财政金融、行政事业、经济责任等各科室的职能落实到具体人员身上,将审理的每个环节进一步明确到人,使审理流程更符合实际情况,便于操作。

    二是健全审理制度,实行跟踪审理。制定审计项目跟踪审理办法,按照审计的不同阶段对审理工作进行细化,从审前调查、方案制定、现场实施到审计组业务会议讨论,审理人员进行全程跟踪、现场审理,随时掌握审计项目动态,做到及时发现和纠正审计工作中存在审计程序、审计记录、审计取证等方面的问题,促使审计组全面落实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目标。

    三是加强网上审理,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OA系统开展审理,要求各审计组在现场审计实施结束后及时上传现场审计数据包,审理人员结合电子数据和纸质档案进行审查,并将审理结果以数字化的形式第一时间上传到OA系统供局领导审阅,有效提高了审理的工作效率。同时,坚持网上流转和审理的每一环节都留有痕迹,便于落实和追究责任。

    四是组织阳光论证,提升审理效能。要求审理人员参加每周定期召开的审计项目阳光审议会,听取各审计组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对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要事项进行讨论研究。通过对审计项目进行阳光论证,加强了审理人员与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审计组长的交流、沟通,使审理人员能够及时全面掌握审计项目的具体情况,在进行审理时更好地把握相关问题的定性,审计组则能更准确地理解审理意见,避免重要审计事项的遗漏,从而形成审理机构与业务部门之间良好的互动关系,有效提升审理工作效能。

    五是注重审计回访,落实审理结论。在每批审计项目结束后,由审理机构牵头组织审计回访,对日常审理中发现的审计质量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及时通报审理结论落实情况,督促业务部门加以重视,确保审理结论落到实处。并将审理情况和回访结果,作为局机关责任管理考核及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增强审计人员的风险责任意识,真正实现审计质量的不断提高。(史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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