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邮市审计局三项制度提升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实效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28日】
【来源:江苏省高邮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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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升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效,近年来,江苏省高邮市审计局制定三项制度,努力从分类审计、限时办结、绩效考核等方面入手,以制度建设提升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成效,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是建立分类审计制度,优化工程审计组织方式。该局依据工程送审金额大小、重要程度等,把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划分为一般程序审计和简易程序审计,实行审计分类制。一般程序审计是按照《审计法》和上级审计机关要求,对项目立项、招投标、造价、财务等进行全过程审计,最终出具工程审计报告;简易程序审计是对政府交办的造价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依据工程报审资料对工程造价进行审计,出具工程审计核定书,作为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工程价款结算依据。分类审计制度的实行不仅简化了审计流程,而且提高了审计效率。

    二是制定限时办结制度,提升工程审计效率。该局依据项目投资规模、工程量大小、复杂程度,确定项目审结时间,严格执行工程审计限时办结制度。对项目审计限时前一周内仍没有审结的项目,将由科长对具体审核人员进行提醒,督促其加快审计进度,按时完成审计任务。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审结的项目,由项目主审向审计组长提出书面申请,讲清项目延迟原因、延迟时间和采取加快审计进度的措施,从而有效防止了“久审不结”现象发生。

    三是制定绩效考核制度,促进审计成果转化。该局按照突出重点、简化内容、便于操作的原则,细化考核实施方案,明确审计人员在工程造价审核、审计质量管理、信息宣传、审计信息化、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责任。按时对每个审计人员的审计项目、信息宣传和信息化成果被上级审计机关的录用情况进行计分,按月对每个审计人员得分情况进行统计,实行月公布、季通报、年汇总,切实把考核工作落到实处,做到以考核促成果,推进审计成果转化。(石懿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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