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拉玛依市审计局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外聘中介机构及人员招标工作
【发布时间:2013年08月30日】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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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审计局根据该局《“十二五”审计工作发展规划》“科学利用外部人才资源,探索建立外聘专家库和专家咨询制度”的要求,在市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开展了2013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外聘中介机构及人员的招标工作。  

    本次招标的实施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通过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入围的10家中标候选造价咨询机构。评分标准除包括常用的承诺的审计结果误差率,企业综合实力、社会信誉度,业绩、荣誉、服务承诺,质量、进度保证措施外,增加了审计实施方案编制,现场提问答辩内容。要求投标人结合竣工结算审计工作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其技术负责人在评标现场就招标人设计提出的有关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问题进行回答阐述。评分标准值设定中,各投资人在常用评分标准的得分值差距不会太大;审计实施方案编制、现场提问答辩评分值占总分值的50%,投标人总得分排名关键取决于这两项内容的得分值。这种设定旨在选择熟悉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目标、内容、程序、组织和管理,懂得如何实施审计,且积极关注并揭示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投标人。

    第二阶段:由市审计局组织对10家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拟参与审计项目人员”进行综合培训。培训后,组织对“拟参与审计项目人员”进行闭卷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参与市审计局审计工作。中标候选人安排的参考人员无考试合格者,其将不能被确定为中标人。对人员的培训和考试,旨在选择专业技术水平高,职业道德素质强,独立胜任审计工作的外聘人员。

    上述两个阶段招标的实施内容均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采取这样的招标方式,基于该市投资审计工作组织方式的特点:将外聘人员编入审计组开展工作;审计结论由市审计局统一向相关单位下达,受聘的外部人员对其工作结果负责,市审计局对利用其结果所形成的审计结论负责。(杜江  艾山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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