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审计局法制工作探索三个转变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3日】
【来源:山东省济南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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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山东省济南市审计局法制工作在认真查找存在的不足、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探索从三个方面实现转变。

    一是优秀审计项目评选从注重市局到市局、县区并重的转变。今年,该局对优秀审计项目评选办法进行了修改,确定报省厅参评的项目中必须有县区局项目,同时,对评分标准进行了修改,通过折分换算的方式把市局项目和县区局项目放到一个平台上进行比较,避免了县区局项目因经济总量小、单位规模不大在评分中吃亏的现象,使得一批特色鲜明、在当地有影响力和震慑力的项目脱颖而出。在前不久全省优秀审计项目评选中,济南市长清区审计局报送的项目荣膺全省第一,获得代表济南市参加审计署地方优秀审计项目评选的资格。

    二是项目审理从常规性审理到跟踪审理的转变。该局在今年的审理工作中,特别强调了跟踪审理,首先,对所有业务处都要开展跟踪审理,做到在面上无缝隙覆盖;其次,对统一组织的重点项目要求审理人员全过程跟进,有的直接编入审计组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再次,对于一些争议大、问题多的项目,分阶段、多次进行现场审理,与审计人员一道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对时效性强的项目进行集中审理,统一把握,确保质量。

    三是审计项目质量检查从以检查为主到以指导为主的转变。该局在今年的审计项目质量检查中,要求法制人员在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检查的基础上,通过“审理”与“审计”换位思考的方式去评价项目,对所检查的项目写出质量评估报告。并将评估情况与被检查项目负责人进行交流,从思想上、理念上、技术上、方法上帮助提升。(刘以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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