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2日】
【来源:重庆市涪陵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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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从制度建设、程序监管和事后监督着手,强化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管工作,着力提高政府性资金的使用效益。

    健全制度体系,夯实监管基础。涪陵区政府先后出台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政府性投资项目委托代建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规范和加强全区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结(决)算审查的通知》等文件,基本构建了从项目策划、项目科研、项目招标、项目建设、项目结(决)算等环节实施监管,基本形成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注重程序管理,提高项目质量。一是明确项目的决策权限和决策机制,建立项目决策咨询制度、评估制度、听证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把项目审批关、严把项目设计关、严把项目招标关、严把项目验收关。

    强化审计监督,提高资金效益。重大政府性投项目和重点民生项目,审计部门实行全程跟踪和重点环节跟踪审计,强化对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坚持项目的预算执行审计和竣工决算审计,所有政府性投资项目必须经审计部门审计或财政部门审查后,方可办理决算。

    加强部门协作,严格责任追究。建立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管联系会议制度,由监察局牵头,发改委、审计、财政等部门参加,定期不定期召开联系工作会议,研究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重大问题向区政府报告。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违纪违规的单位和责任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会丁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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